省政府今年發(fā)布的1號文《關于進一步促進科技創(chuàng)新的若干政策措施》(“科創(chuàng)12條”),包含了一系列促進科技創(chuàng)新具有突破性的政策。其中對優(yōu)化外籍人才來粵工作,明確了一系列便利措施。3月28日,記者從省科技廳了解到,省科技廳和省公安廳已經(jīng)出臺相關的政策實施指引。
據(jù)了解,外籍高層次人才、急需緊缺人才可憑科技(外專)部門簽發(fā)的確認函,向我國駐外簽證機關申請辦理有效期最長10年、停留時間最長180日的R字簽證,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亦可辦理有效期相同,或多次入境的相應種類簽證;對需緊急入境的外籍人才,可憑科技(外專)部門簽發(fā)的確認函或邀請函,直接在我省口岸簽證機關申請辦理臨時簽證入境(30日以內(nèi)),入境后如需延長停留時間按規(guī)定辦理。
外國高端人才確認函的辦理程序,由邀請單位向廣東省科技廳(省外國專家局)提出申請,在線(國家外國專家局“外國人來華工作管理服務系統(tǒng)”)提交材料,5個工作日內(nèi)可獲得確認函,相關信息交換至我國駐申請人所在國(地區(qū))使領館等。
對于當我省境內(nèi)單位邀請外籍人才來華從事管理、技術、科研、教學、指導、咨詢等工作,停留時間不超過90天(含)時,指引簡化了外籍人才短期來粵工作的程序。需要在90日以內(nèi)來粵工作的外籍人才,憑科技(外專)部門簽發(fā)的邀請函,可直接向我國駐外簽證機關申請F字簽證,入境后免辦工作許可和居留許可;而需緊急入境但未能在我國駐外簽證機關辦理F字簽證的外籍人才,可憑科技(外專)部門簽發(fā)的邀請函在我省口岸申請F字臨時簽證入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