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國首個關于自動駕駛測試的全國性指引出臺。工信部、公安部、交通運輸部聯(lián)合制定的《智能網聯(lián)汽車道路測試管理規(guī)范(試行)》12日對外發(fā)布,對測試主體、測試駕駛人、測試車輛等提出要求,明確省、市級政府相關主管部門可自主選擇測試路段、受理申請和發(fā)放測試號牌。5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
這意味著,“無人”駕駛汽車有望在更多實際道路測試。
智能網聯(lián)汽車包含了不同程度的自動駕駛汽車,很多人將其通俗稱為“無人”駕駛汽車。嚴格意義上講,只有達到最高級別完全自動駕駛汽車方能實現(xiàn)無人。目前我國所測試的大部分汽車屬于有條件自動駕駛,不僅不能離開人,也要對測試駕駛人進行嚴格要求。
為保障道路測試安全,管理規(guī)范要求測試駕駛人始終處于駕駛位置上,隨時準備接管車輛。測試駕駛人需滿足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合同、經過自動駕駛培訓、無重大交通違章記錄等條件。
此外,管理規(guī)范對測試主體、測試車輛等提出嚴格要求。比如,對測試主體提出單位性質、業(yè)務范疇、事故賠償能力、測試評價能力等7個條件;對測試車輛提出強制性項目檢驗、人機控制模式轉換等6項基本要求。
封閉測試是實際道路測試的前提。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長李江平說,在申請實際道路測試車輛號牌前,測試車輛必須在封閉場地充分測試并取得資格。實際道路測試車輛發(fā)生的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按現(xiàn)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(guī)處理,由測試駕駛人及其所屬測試主體分別承擔相應的行政、民事、刑事責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