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28日,據(jù)悉,《廣州市申報2024年汽車報廢和置換購新車相關補貼操作指引》(以下簡稱“操作指引”)公布,目標是鼓勵消費者將老舊汽車通過報廢和置換方式更新為新車,促進廣州市汽車梯次消費、更新消費,達到優(yōu)化汽車產(chǎn)業(yè)結構,推動汽車產(chǎn)業(yè)的綠色化、智能化發(fā)展。據(jù)悉,本次補貼活動分為“舊車報廢換新”與“舊車置換更新”。
操作指引顯示,舊車置換更新的活動時間為: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,補貼車型為小客車;置換舊車是指個人置換本人名下2023年12月31日前在廣州市注冊登記的小客車。新車是未注冊登記過的小客車,并且在2024年4月29日至12月31日期間,在依法登記注冊并在廣州從事汽車銷售經(jīng)營的企業(yè)購買新能源車、符合國六排放標準的燃油車。
同時,《實施方案》要求,新、舊小客車使用性質登記均須為“非營運”,均不包括警用、消防、救護、工程救險、營轉非、出租轉非、預約出租轉非。此外,消費者個人名下的舊車車主、新車車主、補貼申請人需為同一人。
至于消費者關心的補貼標準,操作指引顯示,本次汽車“置換更新消費券”補貼標準分為三檔。具體來看,根據(jù)個人消費者購買新車《機動車銷售統(tǒng)一發(fā)票》上的含稅價為準,分三檔進行補貼。
第一檔:購車價格為7萬元(含)至15萬元(不含)的,購買新能源車補貼3000元/輛,燃油車補貼2000元/輛;第二檔:購車價格為15萬元(含)至25萬元(不含)的,購買新能源車補貼5000元/輛,燃油車補貼4000元/輛;第三檔:購車價格25萬(含)以上的,新能源車補貼8000元/輛,燃油車補貼7000元/輛。
具體來說,以個人消費者購買新車《機動車銷售統(tǒng)一發(fā)票》上的含稅價為準,分三檔進行補貼。其中新能源車比燃油車多1000元補貼,鼓勵新能源車更新消費。